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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現場 (CSI: Death is just the beginning)【簡中】(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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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OK、萊爾富超商取貨
裝不了太多,商品包裝後三邊長和需小於105公分,請於下一頁選擇你比較方便的超商所在地(全家、OK、或很慢的萊爾富),商品寄出後通常是在三天內您會收到簡訊通知,請您再前往門市取貨囉~
台北店取
【貨到才付款】僅提供預購或會員選擇,會員取貨需帶會員卡,非預購的玩家請選擇【銀行先匯款】後通知我們。請收到『訂單留言』被通知取貨後再去台北店取貨喔!!!
順豐國際快遞(運費到付)
遊戲費用需先付清。運費則於貨到時,由送貨人員收取,運費請參考:順豐快件運費查詢。另可選擇寄至順豐站。商品進口超過一定金額有可能會衍生營業稅與關稅,會被貴政府單位補徵,下單前請自行研究貴國的稅則規定,可以考慮分批寄出。若拒收退貨將扣除來回運費後退還剩餘款項。
郵局國際包裹(運費另計)
郵局包裹,無法貨到付款,會先把運費報價給您,未滿五千會酌收300元製單付運手續費,請務必等到報價確認後再付清全額,寄出時若有差價會返回官網餘額。商品超過一定金額有可能會衍生營業稅與關稅,會被貴政府單位補徵,下單前請自行研究貴國的稅則規定,可以考慮分批寄出。若拒收退貨將扣除來回運費後退還剩餘款項。
合併(追加訂單才適用)
與先前未出貨之訂單合併寄出,若因此超過包裹規範尺寸可能還是會加收運費
支援的付款方式 : 轉帳/匯款 (請等客服確認後再匯)
請等客服確認訂單成立再匯款,先行匯款若遇缺貨需退款時會扣除匯費15元 國泰世華銀行(013)館前分行
帳號: 001035003416 戶名: 柏堅哈特有限公司 注意事項:完成匯款後,請記得在"訂單上留言"告訴我們匯款帳號的末五碼即可喔!
Paypal (請務必先看i說明)
消費滿千方能選擇,僅能提供給非台灣人Paypal帳號使用! 注意:官方2020/3/16修改政策,【退款時不會退還手續費】付款前請務必先等我們確認庫存與金額,不然多付的金額需扣除手續費4.2%或轉為卡牌屋官網餘額日後可用。
貨到才付款
宅配:司機到府送貨&收款,代收金額越高手續費越貴
1-2000 => 30元
2001-5000 => 60元
5001-10000 => 90元
10001-20000 => 120元
20001-50000 => 300元

會員店取:至卡牌屋分店時取貨再付款即可(非熱門品代訂可能會要求先付款)

一般店取:分店庫存量少或預計取貨日期超過三天需先付款

超商:至超商取貨&付款,目前最多只能代收8000元
信用卡(需要人工對帳)
信用卡(需經過3D驗證輸入簡訊密碼,如果顯示【商家交易資料有誤!!本筆訂單無法進行付款作業,請洽原交易商家。】請靜候人工對帳,會於上班時間向您回覆。
7-11 代碼先繳費後出貨
(超商取貨付款勿選)
使用7-11 iBon /萊爾富Life ET 輸入代碼並列印繳款單繳費,繳費後立即入帳。
若想要【超商取貨付款】請改選>【貨到才付款】
ps.若商品遇缺貨無法等待的,請先確認庫存再付款。
全家/萊爾富 代碼先繳費後出貨
(超商取貨付款勿選)
消費者使用 全家/萊爾富 輸入代碼並列印繳款單繳費,繳費後立即入帳。
若想要【超商取貨付款】請勿選擇此支付方式!!!請改選【貨到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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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額支付
使用帳戶餘額支付
超大 放大 還原
商品屬性
遊戲作者 Tobey Ho
一刷出版 2014年
遊戲人數 4~12人
遊戲時間 20分鐘
建議年齡 14歲以上
遊戲分類 唬弄 推理 謀殺/懸疑 派對遊戲
遊戲機制 溝通受限推理事件終局結尾隱藏角色講故事組隊遊戲叛徒不固定設置
爆腦程度 輕量級  1.5795
文字用量 文字量不少,需要卡表,千萬別逞強
家族成員 Crowdfunding: KickstarterGame: Deception – Murder in Hong KongMechanism: Give a Clue / Get a CluePlayers: One versus ManyRegion: Hong KongTheme: Police

全新犯罪現場全集,2016新版,包裝和內容均有更新。版本更新說明如下:

1、刪除了部分模棱兩可的場景牌。

2、清晰化了場景牌中的文字,去掉了“模糊”、“其他”這類含糊其辭的字眼

3、將原本的效果場景牌獨立出來,與此版本中新加入的7張牌編為總數10張的效果牌。

4、在基礎規則上做出了改變及優化,調整了偵探方與兇手方之間的獲勝難度平衡

5、新增效果牌中有不少附加遊戲規則,會使遊戲過程發生較大改變,帶來新體驗。

6、選項物外觀及功能優化。

玩家一人扮演刑事鑑證專家,基本掌握「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

鎖定並逮捕兇徒的任務,則要依仗其他刑事調查員。然而,在這兇案中,兇手竟是其中一名調查員,而調查員中又可能有幫兇。

這一切讓這件兇案的調查變得困難重重。

鑑證專家會逐一羅列出兇案的資料。其它調查員則要抽絲剝繭,從各樣可疑物品、行兇手法,推斷出兇徒的身分。行兇者則要混淆視聽,誤導調查。
大家能發揮想象力,合作推敲出兇手的真正身分,還是讓行兇者逍遙法外,達成完美犯罪?
玩家身分
鑑證專家 x1
他是遊戲的主持,並知曉兇案的「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負責協助調查員破案。只要其中一位調查員能正確指出「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即鑑證專家和一眾調查員能逮捕兇手,成功破案。
鑑證專家不可用言語、動作及眼神表情,來提示兇案的內容。
兇手x1
兇案發生時,兇手會選定自己面前的1張線索牌和1張手法牌,作為兇案的「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
兇手儘量掩飾自己的身分,並設法找出代罪羔羊。即使已被認定是兇手,只要無人猜出「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兇手還是會逍遙法外。
調查員x7
調查員必須分析鑑證專家的提示,以找出「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只要有一名調查員正確指出「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即能逮捕兇手,成功破案。
別忘了兇手(及幫兇)混入了調查員當中,為免成為代罪羔羊,調查員亦要盡力申辯自己清白。
幫兇x1
遊戲人數達6人或以上時加入。幫兇知曉兇手的身分,亦知道兇案的「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他是兇手的同黨,當兇手逍遙法外時,他亦一同勝出遊戲。
目擊者 x1
當遊戲中加入了幫兇,才可以加入這人物。
目擊者也是其中一名調查員,並剛好見到兇手一伙離開犯罪現場,因此知道誰屬兇手一伙,但不清楚誰是兇手,亦不知「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
如兇手被逮捕,只要他成功找出目擊者,目擊者即遭滅口。兇手一伙此時會趁亂逃走,逍遙法外。
遊戲開始
1. 玩家身分
取出身分牌,數量與玩家人數相同:
1-5人遊戲:兇手和鑑證專家各1張,其餘為調查員。
6-12人遊戲:兇手、鑑證專家、幫兇和目擊者各1張,其餘為調查員。將多餘的身分牌放回盒中。
覆轉洗混後,分派每名玩家1張身分牌。拿到鑑證專家的玩家,公開自己的身分牌並負責主持遊戲。(初次遊戲時,可選表達力較強者擔任。) 除鑑證專家外,其它玩家必須對自己的身分保密。
2. 佈置環境
除鑑證專家外,分派每位玩家4張線索牌和4張手法牌。玩家將卡牌排列在自己面前,牌面向上,文字和圖畫朝外,方便他人閱讀。各人然後檢視桌面上所有的線索牌和手法牌。
注意:線索牌及手法牌的圖片只供參考,玩家可按文字發揮想象力。
遊戲玩法
1. 兇案發生
1a. 鑑證專家宣布:「所有人閉上眼睛」,然後確定所有人已合眼。
1b. 鑑證專家宣布:「兇手、幫兇(如有)張開眼睛。」兇手、幫兇(如有)張開眼睛。
1c. 兇手用手指選定自己面前的1張線索牌和1張手法牌,分別作為「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
1d. 鑑證專家點頭確認清楚「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後,兇手收回手指。
1e. 如遊戲沒有目擊者,略過這步跳到 1f 繼續。鑑證專家宣布:「兇手、幫兇閉上眼睛。」待他們閉眼後,再宣布:「目擊者張開眼睛」,並用手指指出誰是兇手一伙。目擊者點頭確認後,鑑證專家再宣布:「目擊者閉上眼睛」。
1f. 鑑證專家宣布:「所有人張開眼睛」。
2. 兇案調查
兇案調查分為3個階段。如遊戲過程中未有調查員成功破案,將依次完成以下3個階段,結束遊戲。
2a. 首次搜證
為預備首次搜證,鑑證專家先從場景圖板中,分出所有「案發地點」、「死亡原因」和特別圖板,然後將餘下的場景圖板覆轉洗混,作為圖板疊。
鑑證專家分別從「案發地點」和「死亡原因」之中,各揀選1張圖板,再從圖板疊抽出4張,一併放在自己面前。
2a-i. 搜證
在整個搜證過程,鑑證專家會將6個標記,逐一放在面前的6張場景圖板上。
每張場景圖板上只可放1個標記。標記必須放在圖板上6個選項的其中一個項目上。
放置首個標記後,除鑑證專家外,各玩家可開始自由討論和發言。鑑證專家會依討論的內容再放標記,以收窄調查範圍。因此,鑑證專家擺放標記的次序和態度,如決斷或遲疑,皆可能是提示的一部份。放置第6個標記後,這階段立即結束。
注意:
鑑證專家可依任何次序擺放標記。已放置的標記不可移放別處。
2a-ii. 簡報
由鑑證專家左方的玩家開始,依順時針方向,各人逐一發表約30秒言論(玩家可自由調節時間長短)。玩家發言應圍繞「關鍵證物」和「行兇手法」。
除非玩家提出「我要破案」,否則不可打斷或干擾別人發言。
2b. 第二次搜證
為預備第二次搜證,鑑證專家將特別圖板混入餘下的場景圖板中。
2b-i. 搜證
鑑證專家抽出1張新的,取代面前的其中一張場景圖板(「案發地點」和「死亡原因」除外)。取代方法:鑑證專家選定要取代的場景圖板,拿起上面的標記,並蓋上新的圖板,再重新放上該標記。若抽到特別圖板,則按圖板上的文字執行指示。
2b-ii. 簡報:重複2a-ii步驟。
2c. 最後搜證
2c-i. 搜證 -重複2b-i步驟。
2c-ii. 簡報 - 重複2a-ii步驟。
注意:
最後一人結束最後發言時,遊戲即告結束。若玩家在遊戲結束前,尚未提出「我要破案」,即代表喪失破案機會。
「我要破案!」
除鑑證專家外,每名玩家(包括兇手和幫兇)皆有1次破案機會,可在「兇案調查」階段任何時刻提出。如要嘗試破案,玩家先要叫「我要破案」,然後指著其中一位玩家面前的1張線索牌和1張手法牌。
若玩家猜錯任何一張牌,鑑證專家只可回應說:「錯!」,而不可透露哪張牌猜錯了。遊戲繼續進行。猜錯的玩家喪失破案機會,但仍可如常發言。
若玩家指出的卡牌正好是「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遊戲結束。
3. 案件總結
案件會根據結束的情況來分勝負。以下其中一項出現時,遊戲立即結束:
a. 所有玩家皆喪失破案機會(猜錯或在最後搜證結束前仍未提出「我要破案」),兇手(及幫兇)逍遙法外並勝出。
b. 調查員提出「我要破案」時指出了「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鑑證專家、調查員(及目擊者)成功破案!(成功「大逆轉」除外,見下文。)
大逆轉
遊戲如有目擊者,遊戲結局可能大逆轉!當有調查員正確指出「關鍵證物」及「行兇手法」,兇手及幫兇可相討將其中一人滅口。若是目擊者被選中,兇手及幫兇便成功滅口並趁亂逃走,勝出遊戲。
多局計分
玩家可輪流擔當鑑證專家,進行多局遊戲以得分來決定勝負。勝出者依身分獲分,多局後得分最高者勝。
鑑證專家、兇手及幫兇:3分
調查員、目擊者:2分
變化玩法
玩家可自由採用以下各項來調整遊戲的難易:
1. 每名玩家有2次破案機會。
2. 除「案發地點」和「死亡原因」外,鑑證專家先抽出6張場景圖板,然後自行決定使用這6張圖板的次序。
3. 增加或減少每名玩家面前的線索牌和手法牌數目。
4. 不使用幫兇及目擊者身分牌。
5. 簡報中他人可提出質問。
6. 鑑證專家不揀選「案發地點」,改作隨意抽取1張。
文:Aurum(轉貼至jonnythinkers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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